2015年深圳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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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与基数
深圳养老保险缴费指南
更新时间:2015-11-25 15:34:44
关于2015年深圳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办事指南: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已经2013年11月7日市政府第五届九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2015年深圳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否有新的调整?详细查阅下文。
温馨提示: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已经2013年11月7日市政府第五届九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2015年深圳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未做新的调整,深户和非深沪的个人缴纳比例都是8%,而深户人员的单位缴纳比例为14%,非深户人员的单位缴纳比例为13%。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2015年深圳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深圳户籍职工人员:
深圳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13+1%,个人缴纳8% (共计:22%)
非深圳户籍职工人员:
深圳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13%,个人缴纳8% (共计:21%)
个人缴费人员:
深圳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21%+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1%
>>>推荐点阅:
2015年深圳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相关条例规定
>>>点击查阅:
第十一条 职工每月按本人缴费基数的百分之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每月按单位缴费基数的百分之十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用人单位每月按职工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缴纳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记入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个人缴费人员按自行确定的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二十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百分之八记入个人账户,百分之十三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按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缴纳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记入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